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\y7iy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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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e[XP(9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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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~V%F(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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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(_,X]fBt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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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;t5EWYI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*Y2L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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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J1Y@{^g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WR*"<=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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