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经》第五十七卦 巽 巽为风 巽上巽下 0I@y/Ei`o
oW$-JoKm
巽:小亨,利攸往,利见大人。 k~P!?[W#
K
CnJ.u}j
彖曰:重巽以申命,刚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顺乎刚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 KL#TlvNd
c"vEDZ+Ki
象曰:随风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8*\``F+
yrkydshM
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 q
Z*
象曰:进退,志疑也。 利武人之贞,志治也。 qf"E_sWn:
=Wa>W.fM
九二:巽在□下,用史巫纷若,吉无咎。 du&Qf"&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 PG!I0c)m
a6IN]PKy
九三:频巽,吝。 f
E ^t/
象曰:频巽之吝,志穷也。 > m}1
XQ.!>,1
六四:悔亡,田获三品。 ^h#9D}%'
象曰:田获三品,有功也。 Wn9 S.1
lo\I (5$Ha
九五:贞吉悔亡,无不利。 无初有终,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 2%3iWM:90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 6R2-:j
396HHsH3e
上九:巽在□下,丧其资斧,贞凶。 d_'&n-K
象曰:巽在□下,上穷也。 丧其资斧,正乎凶也。
-SD
)
_)Ej*M*'
□ = 爿 + 木 Cr8 m(|O
IPHtb[ [
巽卦终 9RNaSbI
QFaGM

中国企业员工互动平台
http://www.bztdxxl.com/
|
一共有 0 条评论